环三【sān】都岛浅海筏【fá】式开放【fàng】式养殖用海【hǎi】区块(十八【bā】)项目海域使【shǐ】用论证报告表公【gōng】示

2024-9-21 15:11:08来源:信息新报

根据【jù】《自然资源【yuán】部关于规范海域【yù】使【shǐ】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zhī】》有关精神【shén】,现对《环三都【dōu】岛浅海筏式开【kāi】放式养【yǎng】殖用海区【qū】块(十八)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bào】告表【biǎo】(公示版)》有关事【shì】项公示【shì】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相关资料图)

本项目拟在宁德【dé】市【shì】蕉城区三【sān】都岛东南侧海域开展藻类筏【fá】式养殖,项【xiàng】目总面积为232.1404公顷,拟规划为藻类筏【fá】式养【yǎng】殖【zhí】。施工【gōng】周期6个月,申【shēn】请用海期限【xiàn】为15年。

根据《国【guó】土空间调查【chá】、规划、用途【tú】管制用地【dì】用海分类指【zhǐ】南(试【shì】行)》,本项【xiàng】目【mù】属于【yú】“18渔业用海”“1802增养殖用海”。根据《海域使用分【fèn】类》(HY/T123-2009),本项目海【hǎi】域使用类【lèi】型【xíng】一级类为“渔业用【yòng】海”,二级类为“13开放式养殖【zhí】用【yòng】海”;用海方式一级【jí】方式为“开放式”,二级方式为“41开放式养殖【zhí】”。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宁德市蕉城区海域海岛收储中心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63号主楼301室

三、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703室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shì】期内,若任何单位、组织【zhī】和【hé】个人对本公【gōng】示内容有意见,可【kě】通过组织评审单【dān】位电话联系、发【fā】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或【huò】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wèi】反映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为:对建设项目【mù】是【shì】否支持和【hé】对建【jiàn】设【shè】项【xiàng】目及海域使【shǐ】用论证报告的建议【yì】和【hé】要【yào】求。

公示日期:9-21-9-21

公示单位: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谢鸣梅

电话:0593-2952207

传真:0593-2826651

附件:环【huán】三都岛浅海筏式开【kāi】放式养殖【zhí】用【yòng】海【hǎi】区块(十八)项目海【hǎi】域使用论证【zhèng】报告表(公示稿)

(来源: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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