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外地的罪名进行民事诉讼,有哪些规定

2024-9-21 11:02:39来源:法师兄


【资料图】

被告人在外地【dì】对其提起民【mín】事诉讼的,则可以到【dào】其【qí】住【zhù】所地的法【fǎ】院【yuàn】起诉;如果其离开住所地已【yǐ】经【jīng】在外地居住满一年【nián】的,则可以到【dào】期居住【zhù】满一【yī】年的地方也就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sù】讼。

《民【mín】事诉讼法》第【d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zhù】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bèi】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dì】不【bú】一【yī】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fǎ】院【yuàn】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tí】起的民事诉讼,由被【bèi】告住所地人民法院【yuàn】管辖【xiá】。同一诉讼的几个【gè】被告住【zhù】所【suǒ】地、经【jīng】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rén】民法院辖区的【de】,各【gè】该人【rén】民法【fǎ】院都有管辖【xi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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