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gōng】开发行的股份【fèn】达公【gōng】司股份【fèn】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gǔ】本总额超过【guò】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证券交易【yì】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kuǎn】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zhèng】券监【jiān】督管【guǎn】理机构【gòu】批【pī】准。
上市公【gōng】司【sī】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dìng】期公开其财务【wù】状况和经营情况,在【zài】每会计年【nián】度内半【bàn】年公布【bù】一次财务会【huì】计报告。
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sù】质、较【jiào】大的【de】规模、股权【quán】合理分【fèn】布,能【néng】形成【chéng】一定的【de】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
上市公司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
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只有依法经批准,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