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拍【pāi】房产【chǎn】可否折抵给【gěi】债权人? 拍【pāi】卖流【liú】拍后以物抵债的最【zuì】新规定有什么?

2024-9-21 10:06:59来源:中亿财经

流拍房产可否折抵给债权人?

可以,但申请以物抵债只能在二次拍卖仍流拍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dì】二【èr】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jìng】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dī】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zhě】其他执行债权人【rén】不申请【qǐng】以该次【cì】拍卖所【suǒ】定的【de】保留价抵债【zhài】的,应【yīng】当【dāng】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shí】七条 对于第二次【cì】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fǎ】院可【kě】以依照本规定第十【shí】九条【tiáo】的规【guī】定将其作价交申【shēn】请执行【háng】人或【huò】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jù】绝接受或【huò】者依【yī】法不能交付其【qí】抵【dǐ】债的,人【rén】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dòng】产退【tuì】还【hái】被【bèi】执【zhí】行人【rén】。

第二【èr】十八条 对于第【dì】二【èr】次拍卖仍流拍的【de】不动产或者其他财【cái】产【chǎn】权,人民法【fǎ】院可以依照本【běn】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dìng】将其作价交申【shēn】请执【zhí】行人或者其他执行【háng】债权【quán】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zhě】其【qí】他执【zhí】行债权【quán】人拒绝【jué】接受或者依【yī】法不能交付其抵【dǐ】债【zhài】的,应当在六十日【rì】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有什么?

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

根据《最高【gāo】人民法院【yuàn】关于人【rén】民法院民事【shì】执行中拍卖、变【biàn】卖财产的规定【dìng】》的相关规定【dìng】,拍卖【mài】时无【wú】人竞【jìng】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yú】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háng】人【rén】或【huò】者其他【tā】执行债权人申请【qǐng】或者同意【yì】以【yǐ】该【gāi】次拍卖【mài】所定的保留价接受【shòu】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对于第二【èr】次拍卖仍流拍的不【bú】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mín】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dìng】将【jiāng】其作【zuò】价交申【shēn】请【qǐng】执行【háng】人或【huò】者【zhě】其他执行【háng】债权人抵债。申请执【zhí】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jiē】受【shòu】或【huò】者依【yī】法不能交付其【qí】抵债的,应当在六【liù】十日内进行【háng】第三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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